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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判那個燙女兒的的父親死刑, 我覺得不夠, 應該要將他丟入滾燙的水中, 燙全身的84%, 然後不沖脫泡蓋送, 燙了之後, 過一陣子再送醫, 送醫後再讓他急救個幾次, 換藥都不全身麻醉, 讓他也痛到想死... 哎...我又造口業了...不過真的是讓人忍不住ㄚ!
記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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